鲁山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 本网讯 (陈运发 王中营)在《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推动《社区矫正法》的全面贯彻落实,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鲁山县司法局联合鲁阳司法所、汇源司法所、琴台司法所、露峰司法所和汇源派出所,在县文化广场组织了一场《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参与。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鲁山县司法局鲁阳司法所所长李洪涛介绍,此次活动是“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来,司法局及各个司法所围绕“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分类教育。通过为社区矫正对象普及相关知识,详细讲解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和教育帮扶措施,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重申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条款,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法纪观念,明确了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及义务。 在本次集中宣传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展示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年来所取得的成果。现场布置了 6 个《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展板和 4 条宣传条幅,十分醒目。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发放社矫法法律文本、宣传小册子、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宣传面。活动中,共向市民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 500 余份,并附赠小礼品,同时还发放了《民法典》《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知识宣传读本》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图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鲁山县司法局局长高长见表示:“通过集中宣传,强化守法意识。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营造了‘社矫同行,你我参与’的良好法治氛围。下一步,鲁山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也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鲁山县法治建设的进程。 编辑 雨露 审核 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