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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鲁山法院:不到一个月645万全部执行到位

2021-6-28 22: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7885| 评论: 0

摘要: 鲁山法院:不到一个月645万全部执行到位 本网讯:(编辑陈运发通讯员李树蕾)6月28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拨通两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申请人的电话,通知两名申请人前来办理领款手续并领取共计645万余元的案 ...

鲁山法院:不到一个月645万全部执行到位

本网讯:编辑 运发  通讯员李树蕾)628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拨通两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申请人的电话,通知两名申请人前来办理领款手续并领取共计645万余元的案件款。

2017年期间,家住泌阳县的周某从四川某建设公司手中分包郑西高速尧栾段中一个标段的土石方工程。2020年,四川某建设公司陆续向周某支付了劳务报酬270万元,尚余241万余元未按期支付,引发诉讼。20214月底,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四川某建设公司向周某支付劳务报酬2410762元。

无独有偶,另外一起以郑某为申请人,以四川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标的额达403万的案件同时进入执行程序。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这两起案件统一交由执行法官王国鹏集中办理。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就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启动网络查控。

611日,网络查控反馈结果显示四川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中有大笔资金,执行法官在案件标的限额内发起冻结。628日,执行异议期满,该被执行人并未提起异议。执行法官依法将冻结资金扣划至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同时分别通知两名申请人办理结案手续并领取案款。至此,这两起标的额达645万余元的案件,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宣告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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