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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负责时刻提醒检察官必须依法办案

2018-10-11 17: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3225| 评论: 0

摘要: 终身负责时刻提醒检察官必须依法办案时间:2018-10-11 15:17:00作者:新闻来源:法制日报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  □ 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以审判为中心、办案责任终身制、检察机关职 ...

终身负责时刻提醒检察官必须依法办案

时间:2018-10-11 15:17:00作者: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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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以审判为中心、办案责任终身制、检察机关职能调整的司法大背景下,如何破解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我们选择的是改捕诉分离为捕诉一体。”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加林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加林告诉记者,自2017年5月1日起,迎泽区检察院将原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改为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刑事检察三部,之后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移送起诉时按照“谁批捕,谁公诉,谁负责”的模式,由三个部的16名员额检察官参与轮案并独立完成案件的审查工作。自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方式以来,迎泽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批准逮捕、起诉案件1824件2489人,平均每案审结时间缩短15个工作日。

  办案效率提高

  胡文静是迎泽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试行一年多,胡文静感觉办案效率确实提高了,“相当于避免了重复劳动”。

  2012年进入迎泽区检察院工作后,胡文静一直在公诉科。那时,直到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她才开始介入,此前的批捕阶段则由侦查监督科负责。

  改革后,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都由胡文静一人办理。“批捕时就看了一遍案卷,审查起诉时,案情啥样、缺啥证据心里都有数。只要审核改变部分的事实及侦查意见书中要求的材料有无补充即可。很多案情简单的案子,瞄一眼就能起诉了。”胡文静说。

  2017年,胡文静办理一系列保险诈骗案时,体会到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带来的变化。

  公安机关第一次移送5名嫌疑人时还适用捕诉分离办案模式,侦查监督科批准逮捕后给出补充侦查意见。案件移送到胡文静手里准备审查起诉时,由于欠缺事故车辆维修资料等证据,两次退补侦查,最终耗时6个半月完成起诉。

  而第二次移送剩余3名嫌疑人时正好赶上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批准逮捕给出补充侦查意见后,胡文静就一直盯着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胡文静就某些证据退补一次后完成了起诉,这次只用时4个半月。

  责任心增强了

  相比胡文静,刑事检察二部员额检察官员红娟的感受则是,压力更大、责任心更强了。

  改革前,员红娟单纯负责批捕工作。“只要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嫌疑人所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批捕可能产生新的犯罪、毁灭证据或自残等情况就可以批捕。”员红娟告诉记者,出报告、提审嫌疑人、走流程,法律规定的7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有时候对于瑕疵证据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后面有公诉兜底。

  改革之后,从批捕到起诉均由自己负责,员红娟的压力逐渐增大:捕了将来诉不出去怎么办?诉出去证据不足以支撑起诉罪名怎么办?

  渐渐地,员红娟摸索出解决办法:批捕要慎重,证据要过硬,思维要超前。

  “也就是说,批捕必须充分考虑证据条件、罪责条件和必要性条件,不能构罪即捕。同时,批捕时就要考虑公诉问题,以公诉的角度提前考虑证据。”员红娟说,自己年轻,熟悉新的办案模式相对较快,过去专门从事批捕工作的老同志,由于多年不参与公诉出庭,加之庭审规则的变化,压力会更大。为此,迎泽检察院配备一些刚入院未入额的法科毕业生作为助理,效果比较明显。

  今年春节前,员红娟接手一起强奸案。嫌疑人作案过程中遭到受害人抵抗,最终用刀捅伤受害人腹部(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嫌疑人打电话报警自首。令员红娟想不到的是,直到嫌疑人自首时,受害人都不知道对方准备强奸自己。

  “放在过去,就现有证据最起码构成故意伤害,肯定够批捕条件。但现在考虑得不一样了,批捕时就会从强奸罪去考虑固定证据,因为强奸未遂的量刑为3年左右,而轻伤害只有一到两年。”员红娟说。

  最终,员红娟决定对嫌疑人批准逮捕并按照强奸未遂的取证条件向侦查机关出具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目前,案件即将移交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更加有力

  见到王丽芳时,她刚刚通过迎泽检察院远程视频提审系统提审一名犯罪嫌疑人。作为刑事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的她坦言,捕诉一体改革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更有保障了。

  “在办案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最关心就是两点,一是案件何时起诉,二是能判多长刑期。”王丽芳说,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能够在批捕阶段就把需要补侦的内容及时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减少审查起诉后的退补率,缩短办案期限,减少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羁押时间,为法院后期量刑预留了足够的空间,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王丽芳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如一些伪造身份证件案,一般量刑比较轻,可能只有6个月,但过去捕诉分离时从批捕到移交法院起诉就需要5个半月,按照简易程序到最后案件审结可能就要7个半月,但现在只用两个半月就可以移交法院起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捕诉分离,侦监部门只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涉嫌罪名、案件事实、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而对于遗漏犯罪嫌疑人或者罪名、证据调取不充分等问题,虽然通过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等形式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但在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后到侦查终结前却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取证也难以做到及时、充分。案件移送起诉后,由于公诉部门对先前的侦查活动情况不甚了解,无法掌握侦查机关取证的情况,某种程度上使法律监督流于形式。

  “捕诉一体在批捕阶段就引导侦查,所需要的证据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机关在收集、补充、固定、完善证据上就有了明确的标准,使法律监督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同时也增强了侦查机关的取证意识和责任心,提高了证据收集质量。”陈加林说。

  而对于许多人质疑的捕诉一体带来的检察官权力监督问题,陈加林认为,首先,检察机关内部都设有案件评查机制,随机抽查使每起案件随时都处于被抽查的状态。其次,这次改革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进行的,办案责任终身制是套在每个检察官头上的金箍,终身负责时刻提醒检察官必须依法办案。

  本报太原10月10日电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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