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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交警大队以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为主线,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

2019-9-29 21: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4125| 评论: 0|来自: 原创

摘要: 法治中国河南訊(陈运发 许鲁庆)为贯彻落实省厅总队“关于加强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攻坚战”9.26会议精神,鲁山交警大队以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保持全县道路 ...

       法治中国河南訊(陈运发 许鲁庆)为贯彻落实省厅总队“关于加强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攻坚战”9.26会议精神,鲁山交警大队以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九月份以来大队严管严查,针对“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严重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问题,集中精力严查严处,形成了严管高压态势,县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共查获各类道路交通违法12167起,酒驾71起;辖区内未发生三人以上交通事故。

国庆期间路面执勤情况:为了抓好“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全力保障国庆节期间我县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鲁山大队把加强路面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作为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有力措施,把警力尽量沉降到一线路面上。大队在早晚交通流高峰和夜间保证警车亮灯巡逻,全天出警率达到80%;加大对国道、省道及其它公路的管理,减少无警路段和管理盲区;大队结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将城区中队分为8个小组,对我县城区及城乡结合处主要道路进行巡逻管控,主要查处乱停乱放、无牌无证、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攻坚办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根据《鲁山县环境污染防止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G311城区段重型车辆限行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交警大队在相关路段及城区设置卡点,对黄标车、冒黑烟车辆和货车道路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开展限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发生拥堵时安排足够警力在发生拥堵路段节点远端控制,配合有关单位宣传限行政策,合理分流劝返车辆,在发生拥堵时有可能或者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根据县环境攻坚领导小组指令,分区隔离,掌握情况反馈指挥部

两公布一提示两公布一提示(一)国庆节假期鲁山县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公布  

       1、鲁山辖区311国道尧山上下环道,临水临崖,安全设施缺失,通过该路段应减速慢行。    

        2、马楼乡楼张村、汇源办事处詹营村等部分临国省道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因国庆节期间会出现马路市场,人流量、车流量大,通行时要谨慎驾驶,切勿争道抢行,禁止乱停乱放。

       3、鲁山辖区207国道鲁山县四棵树乡大块地路段,仓头乡大口子段。该路段连续弯道,常下坡路段且道路狭窄,重型货车较多,多次发生重大事故,车流量大,靠近村庄,警示标志不完善。

       (二)1、鲁山尧山高速路口,处于大佛景区311国道与高速出入口的交汇处,遇有阴雨天气,车辆通行缓慢,会车困难,极易发生长时间的车辆拥堵。分流措施为:一是在石林路分流,同时做好311国道保通工作,缓解高速口上下车辆的交通压力,使车辆能够有序通行。二是在下汤高速口处进行分流,将高速公路上滞留的车辆,从下汤高速路口处分流,减少高速上滞留的车辆。   

       2、张官营段磙子营段张良段马楼路段瓦屋景区等易发生交通堵塞,在路口分流,疏导车辆做好道路保通工作。   

并请广大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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