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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起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

2020-5-19 10: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8317| 评论: 0|原作者: 孙 航|来自: 人民法院报

摘要: 为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义,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起近年来审理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有 ...
       为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义,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起近年来审理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对其中罪行严重、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在今天发布的七起案例中,既有强奸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也有撤销监护权、侵犯未成年人健康权、侵犯受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还有对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开展跨省司法救助的案件。其中,有三起强奸案件,尽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但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仍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集中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是要正告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推动少年审判、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落实到各个审判领域。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共计713671件,同比增长34.18%。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落实落细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更加坚决地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更加全面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负责人表示。(记者  孙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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